4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政知君注意到,胡毅峰曾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的下属。
曾是邢云的下属
胡毅峰,男,蒙古族,1954年5月生,内蒙古喀喇沁旗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二级大法官。
公开资料显示,胡毅峰早年任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后历任乌兰察布盟盟委副书记、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等职,1998年任巴彦淖尔盟盟盟长。
2003年1月,胡毅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2008年1月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
2011年1月,胡毅峰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直到2018年1月卸任。
政知君注意到,2006年12月至2012年2月,邢云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胡毅峰于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常务副书记。邢云还曾是胡毅峰的上级领导。
“坚决守住廉洁办案的底线”
从2011年1月至2018年1月,胡毅峰在内蒙古高院工作了7年。
任职期间,他曾专门谈及纪律的问题。
201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利用4月中旬至6月底近三个月时间,在全区法院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
当时,胡毅峰在动员讲话中强调,严肃治理公款消费、公款接待大手大脚以及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等问题。要把违反审判纪律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发现问题,坚决严肃处理,直至清除出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