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发币,没有任何模式,涉嫌哪种犯罪?
首先,对于虚拟货币的发行,在我国是被绝对禁止的,其被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而不管是2017年的94公告还是2021年的924新通知,都强调,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会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这些活动,涉嫌的刑法罪名包括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为什么会涉嫌这些犯罪?这里并不是指发币行为本身,而是发币行为带上了相关模式,比如拉人头的传销模式,承诺保本付息的非法集资模式,涉嫌开展非法证券、期货、支付结算业务的非法经营模式,将代币作为股票、证券发行的擅自发行股票模式等等。当然,如果什么模式都不带,就是发了个纯的空气币,那就看有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有这两点,就涉嫌诈骗罪。
但如果连这都没有,那就等数字人民币和最新版的《人民银行法》,可能会把发币本身定性为非法经营罪。
所以,还是那句经典名言,最赚钱的方法除了在区块链上,还写在刑法里。
虚拟货币正式被我国列为非法交易,不管你是国内平台,还是玩国外平台,只要玩虚拟货币都算是非法交易行为。
监管的口子越来越严了,近日我国出台了虚拟货币交易法律法规明确表示交易虚拟货币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必须取缔!
中国全面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三个方面:
第一,央行的通知表明,全面禁止与虚拟货币结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关的服务。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一个极其严厉的定调,给高利吸引下的从业者、操作者以警醒。
第二,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被禁行列。“境内揽客、境外交易”的模式将被打破、已被禁止。
第三,被禁止的原因很明晰。央行通知指,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此时重锤直击,有利于金融市场净化,有利于投资者资金安全。
第四,在国内挖矿是没有可能。关于此事,是十部门联合表态。
从马斯克一开始热捧狗狗币,到后来又说狗狗币是骗局,从中再一次警示投资者,虚拟货币市场无论大资本还是小喽啰,都没有真正理解金融市场的本质,没有弄清楚虚拟货币归宿在哪里?都在扮演大忽悠的角色。不过,有些人心知肚明是借助比特币市场平台,通过忽悠割韭菜。而有些人就是牛粪上的苍蝇吓嗡嗡,等着被割韭菜。
再一次提醒:个人投资者远离虚拟货币市场,特别是比特币市场。在全球市场投资比特币的话,你就是韭菜;在中国市场投资是违法的,市场与法律风险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