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沈阳沈北新区去哪申请公租房?
答:公租房是在住房保障办申请的,沈北新区的可以在沈北新区住房保障办申请。
沈北新区住房保障办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4号(房产局内)
电话:024-89603701
乘车路线:坐k702路到新城子站下
扩展资料:
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取得其他房屋后还能享受保障吗?
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房屋的,应当到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住房保障资格核验相关手续。经核验符合保障条件的,可以继续享受租赁补贴或者承租原住房。经核验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对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自取消保障资格当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解除租赁合同,并在解除合同后30日内退回租住的实物配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