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人〔2017〕47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靳民斌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靳民斌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磊同志任市物价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新宇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刘智同志任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
杨新翠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调研员,免去其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江运同志任市体育局调研员,免去其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雷江波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克虎同志任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市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沈建群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张庆伟同志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潘山泉同志任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职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姚峰同志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扬同志任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葛瑞莲同志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支队)局长(支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政委职务;
李义祥同志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梅青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政委职务;
吴家田同志任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王明荣同志任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政委,免去其市公安局特警(巡警)支队政委职务;
赵敏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巡警)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詹用伦同志任市公安局白湖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迎友同志任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
免去张林同志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免去夏显金同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免去查振友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0日
合政人〔2017〕48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曹一雄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曹一雄同志挂职任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为一年。
特此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0日
合政人〔2017〕49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陈胜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陈胜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副局长(副主任);
潘勤华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葛鑫生同志为市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储继红同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市 长:凌 云
2017年10月20日
合政人〔2017〕50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童翔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经研究决定:
提名童翔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副主任。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市 长:凌 云
2017年10月20日
合政人〔2017〕51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景运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张景运同志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人选;
聘任周本海同志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聘任郑晓静同志为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聘任游浩方同志为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解聘亢冬同志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请按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市 长:凌 云
2017年10月20日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