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弹窗广告,有“方”更要有“法”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自本月30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旨在加强对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推送频次过多过滥、无法一键关闭、内容“标题党”、诱导用户点击、可能有病毒……提到形形色色的弹窗广告,人们立即会列举出诸多“劣迹”。网络时代的弹窗广告,就像墙上的“牛皮癣”、手机上的骚扰电话一样令人生厌。尽管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而且相关部门曾多次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行动,但各种弹窗广告就像“打不死的小强”,屡禁不止。

在这样的背景下,有针对性地推出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弹窗广告的推送行为,已迫在眉睫。此次发布的规定,将重点放在弹窗信息的管理上,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推送频次过多过滥、推送信息内容比例不合理、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等问题。

祛“沉疴”,既要有“方”,更要有“法”。明确的规定只是给整治弹窗广告治理开出了“药方”,要想治理弹窗广告这一顽疾,就必须辅以强有力的监管、精准的执法和严厉的惩戒,让各项措施能够真正落实。只有这几方面互相配合、长效施治,才能让弹窗推送得到规范,还用户一片清朗的上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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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2年10月7日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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