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月8日),扬州高邮警方通报一起酒驾案件:一男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侥幸认为去浴室泡澡就能醒酒,于是在泡澡后驾驶车辆发生了单方面道路交通事故,被查酒驾落网。
10月7日凌晨2时29分,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接110指令:报警人吴某报警称,自己开车在高邮镇国寺南面发生单方面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至现场。经了解,当日2时左右,吴某(男,33岁,宿迁市泗洪县人)驾驶其苏EH*3号小型轿车沿高邮市运堤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镇国寺南侧发生单方面事故,致车辆被撞得面目全非,所幸未撞到他人。
细心的民警闻到了吴某身上有酒味,现场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值为136mg/100ml,吴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依法带至高邮市中医院抽取血液样本两份。
经进一步调查询问:10月6日下午4点多钟吴某驾驶苏EH*3号小型轿车从高邮郭集开至城区,5点左右与朋友在火锅店吃饭,期间喝了大约半斤白酒,饭后吴某骑共享电动车到屏淮路某浴室洗澡醒酒。大约到7日凌晨1点多钟,吴某自认为酒已醒了,就骑共享电动车到火锅店门口取车,然后驾驶小型轿车到北海某小吃店吃了夜宵后,准备回郭集,当行驶至镇国寺南侧时,由于雨天路滑,其转弯时与路边护栏发生碰撞,致轿车及护栏受损。后吴某当时认为自己酒已醒,遂自己打电话报警,自投罗网。
警方提醒:酒驾的认定依据是车辆驾驶人的血液、呼气酒精含量,与酒量的大小、个人的感觉没有任何关系。即便神志清醒,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为自己和他人生命着想,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珍爱生命,切莫酒驾!
来源:江苏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