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信阳发现古钱币:非文物(出土古钱币交易违法吗?)

2022年1月7日,江苏省盐城市警方破获一起假借鉴定、拍卖古玩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名,捣毁犯罪窝点5处,同时缴获了大量涉案手机、诈骗话术本、银行卡等作案工具。据悉,本案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2021年下半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文物类诈骗案件时获得线索,发现一个叫黄某某的人在我国西南某市伙同他人成立虚假拍卖公司,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射阳警方立即开展侦查,成功锁定了一个以鉴定和拍卖古玩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据调查,该团伙对全国700余名被害人实施了诈骗,诈骗金额1000余万元。

专案组查明,该诈骗团伙以黄某某等6人的骨干成员通过开设多家文物拍卖公司为“掩护”,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插片。线上团伙成员通过互联网以免费鉴定、拍卖古玩等为诱饵招揽有古玩鉴定、出售需求的客户,再通过高估藏品价值、使用话术诱导等手段骗取被害人交纳高额拍卖“服务费”。随后,负责线下操作的团伙成员通过扮演不同角色对藏品进行虚假鉴定、虚假拍卖。公司诈骗业务做得好,就用新客户的服务费给老客户退款;公司做得不好就直接关门卷款跑路,受害人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盐城市射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察民警李林飞说:“提醒广大藏家朋友,在寻找拍卖公司时注意甄别,寻找有资质的正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目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1月18日,如果曾帮助过你的拍卖公司经理告诉你,你的“祖传古董”是文物而且价值不菲,你会心动吗?佛山南海年近70岁的刘伯就因为轻信拍卖公司经理,支付了拍卖手续费、佣金等各种巧立名目的“费用”,结果被骗110余万元。近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任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据了解,年近七十的刘伯有两枚祖传的印章,一枚是“光绪帅印”,一枚是“田黄印章”,刘伯想把两枚印章变现,把钱留给子女。2019年下半年,刘伯找到广州某拍卖公司,并向该公司员工许某支付了一系列费用。其后,该公司经理任某告知刘伯被许某诈骗,帮刘伯追回7万元,并陪同刘伯前往派出所报警,任某因此取得了刘伯的信任。

二人结识后,任某声称其有更好的渠道可以帮助刘伯拍卖“祖传古董”,欺骗刘伯将两枚印章邮寄给自己。任某在明知上述两枚印章并非文物、价值不高的情况下,巧列名目骗取刘伯款项。2020年2月起,任某虚构拍卖“光绪帅印”“田黄印章”需要支付拍卖手续费、拍卖佣金、中科院鉴定证书制作费、交易许可证申报费用、交易税点、更名费等,要求刘伯向其转账共计1105550元。期间,任某还虚构需要飞往上海见买家及办理文物拍卖事宜,向刘伯报销飞机票、住宿费等差旅费共计29500元。

2021年9月13日,公安机关在佛山市禅城区将任某抓获,并起获“光绪帅印”“田黄印章”。上述两枚印章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认定,均为现代仿古工艺品,不属于文物范畴。2022年1月18日,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对被告人任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法官刘培:近年来,针对老年群体的诈骗案件多发,手段层出不穷,“古董骗局”就是其中一种,请务必提高警惕!犯罪分子往往先通过小恩小惠骗取老年人信任,塑造“专业人设”,进而利用老年人急需变现、给子女换取财富等心理,有计划地从索取几百元的实名认证费用,到数千元、数万元的鉴定费、手续费等,一步步骗取老年人的钱款。

2022年6月,河南的老张爱好收藏,通过网络找到了江苏常州的一家“古玩鉴定交易”藏品公司鉴定自己收藏的古钱币,在一步步有预谋的引诱下,老张前前后后缴纳了数万元的鉴定费,最终却落得一场空。2020年5月,由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许某桥、鲍某康等人为首的“藏品鉴宝”团伙因诈骗罪被判刑。2022年6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网上遭遇鉴宝专业团队

“您的这件藏品年代很久了,价值至少100万元,建议您带着藏品亲自来我们公司,做一个更全面专业的鉴定。”就在老张联系上常州公司后,根据“专家”的建议,老张在2018年3月带着古钱币从河南飞到常州。

在这里,老张的古钱币被认定为文物,公司为他找到了买家,老张还在公司业务员的推荐下购买了该公司的藏品。后双方经商定,决定以100万元的价格进行交易。此时,买家提出,需要老张提供权威部门对该藏品的官方鉴定结果。

之后,在该公司业务员的介绍下,老张在某信息权属登记中心,缴纳了1万元鉴定费后,拿到了一个密封的档案袋。中心工作人员建议,为了保证鉴定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建议老张回到公司再拆封查阅。

这番交代让老张觉得这家鉴定中心很贴心,也很是正规,心里也更多了几份信任。根据鉴定报告,老张所有的古钱币是省一级文物,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私下交易。这一结果让老张有喜有忧,眼瞅着100万元要打了水漂,老张一时间焦急万分。

此时,该公司工作人员建议老张可以通过拍卖来进行交易,并表示6月下旬在香港就有一场,可以邀请老张免费参加。终于觉得可以放心了的老张跟该公司签署了保拍合同,随即返回河南。这一趟,老张前前后后花费了10万元。

成立公司流水线式行骗

老张前脚刚走,买家便又“看中”了另外一个卖家的收藏品,同样是高价收购、还要求鉴定等一系列相同的流程。

“其实老张之前见到的公司业务员、买家、专家和鉴定人员都是骗子,在见到老张之前,他们就同在一个微信群,商量好了藏品的鉴定价格、鉴定结果,只等着像老张这样的卖家上套。”承办检察官陈斌介绍。

官方回应信阳发现古钱币:非文物(出土古钱币交易违法吗?)

签了“代为拍卖”合同后,老张就再也没有接到“藏品公司”的电话,苦等无果只得向武进警方报案。就在老张报案的同时,武进区多个派出所接到多个关于鉴宝、藏品纠纷的报案,调查后警方发现这并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遂根据线索顺藤摸瓜,历经数月,武进警方揪出一个“藏品”诈骗团伙。

经查,2014年1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许某桥注册成立瀚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数个连锁公司,招募鲍某康等员工组成诈骗犯罪集团。

“该团伙通过‘鉴宝’、拍卖的方式,诱骗老年人支付高昂的鉴定费用、拍卖代理费用。”陈斌说,他们还从批发市场购入工艺品、字画包装成所谓的“藏品”,通过电话邀约、发放传单、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缺乏收藏品专业知识的老年人购买,并谎称“藏品”具有数倍至数十倍的升值空间。

为了打消老年人购买“藏品”后无从出售的顾虑,许某桥等人谎称升值后可以代为拍卖或者销售,甚至表示公司可以兜底回购。据徐某桥交代,他们还制造了假的拍卖、销售记录,以及买家的求购信息等,打消购买者的顾虑。同时,还编造部分藏品因属于“一带一路”政策鼓励购买可享受财政补贴返还等信息,使老年人误认为所购“藏品”物超所值。

据统计,截至案发,许某桥等人诈骗集团从160余名老年人处骗得人民币2701万余元,诈骗所得均被许某桥等人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支出、发放员工工资及分红、日常消费及购买房产、车辆。

收藏品鉴定“不熟不做”

2019年11月1日,武进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许某桥等17人提起公诉。2020年5月28日,武进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桥、鲍某康等17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十四年不等,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许某桥、鲍某康提出上诉。2020年8月8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办案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了被告人的存款、房产、汽车等涉案财物若干,资产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自2020年以来,武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6起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分别属涉老艺术品和保健品药品,均属团伙犯罪,被害人多达2100多名。据陈斌介绍,针对老年人的收藏品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通常使用两种方式进行作案,一种是以“买家求购”“高价拍卖”等噱头,骗取老年人鉴定费、服务费,另外一种是将廉价的工艺品、字画包装成“有几十倍升值空间”的藏品,作出“高价收购”“保拍”等承诺,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并支付高额的服务费、会员费等。

“有时还会先用第一种套路,以高价拍卖老人手中的物件为诱饵吸引老人到公司,再用话术对老年人洗脑,诱骗其高价购买所谓的藏品。”陈斌说,收藏品投资涉及专业领域知识,老年群体往往更难以甄别,一定要切记“不熟不做”。

检察官在此提醒,当前一些诈骗团伙以文化传媒公司为掩护,进行文物鉴定诈骗,以高价收购、保拍等理由吸引藏家上钩。老年人如果想要鉴定、拍卖藏品,要认准有资质的机构,正规的文物鉴定机构对文物鉴定的收费都比较低(或者不收费),原则上只鉴定年代,不对文物估价,鉴定过程需由两名以上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师进行,相关的从业证书在人社部网站上均可以查到。在支付任何费用之前,多向身边的亲人、子女征询意见,不要轻信陌生人的高价鉴定、回购、代售的承诺,如发现被骗应当及时报警。

2022年4月22日,今日江苏镇江讯 由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一审宣判,通过搭建古玩拍卖网络平台、施展话术邀请入驻从而实施诈骗的伍某等5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找上门的“套路拍”陷阱

“我在网上被人骗了5665块钱,现在联系不上对方了,过来报案。”丹阳的赵先生报警说。

赵先生是一名古董爱好者,平时收集了一些古币、粮票等物件,也会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2020年11月初,他收到了一条好友申请,对方自称方某,系某拍卖行工作人员,并向其介绍了公司的具体地址、法人代表等情况。

“他知道我以前在网上发布过一些古物件的信息,说可以帮我拍卖收藏的古币,但需要实名认证一下,要交365元钱。”由于方某“自报家门”的行为确实有几分诚意,再加上聊天过程中用语也比较专业,赵先生很快便相信了他的身份,转账365元给了对方。

几天后,赵先生又收到了方某的信息,后者称他想要拍卖的那2枚古币经过估价价值150万元。“他说能帮我交易,但需要我先交1500元交易服务费,并且保证如果交易不成功,可以把钱退给我。”在这样的“保证”下,赵先生果断将1500元转了过去。

之后,方某又先后以古币被人选中需要办理鉴定证书、从快交易需要缴纳加急费等理由先后从赵先生处骗取1300元。古币没卖出去,可方某却联系不上了,赵先生立即报了警。

警方侦查后发现,方某之所以话术专业、令人信任乃是因为其背后犯罪团伙“悉心调教”的缘故,该团伙以注册公司、建立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自我“包装”,后又以寻觅“猎物”——邀请入驻微信店铺展示藏品——虚构藏品拍卖进程形式进行诈骗,而伍某便是该团伙的“核心”人物。

“软硬件”齐全的诈骗团伙

今年26岁的伍某中专毕业后便开始闯荡社会,2020年6月,他进了一家珍品公司工作。“这家公司本质上是一家套着古董拍卖外壳的诈骗公司,我在那儿工作了2个月后就离职了。”虽然只是待了2个月,但“好学”的他把公司的运营模式摸得清清楚楚,与此同时还认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兄弟们。

2020年8月中旬,因贷款到期缺钱还款,伍某便想模仿“老东家”做艺术品、古董诈骗的“买卖”。他先是在网上找了家网络服务公司帮忙搭建了一个公众号,该公众号主打藏品拍卖功能,设置了客户登录界面,客户登录后可免费展示6件艺术品,若想展示更多就需在公众号上入驻店铺,并缴纳365元的入驻费。为把局做全套,他紧接着又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诈骗对象如果对我们提出质疑,我就会叫他们去网上查询我们公司,他们查到之后更能增加可信度。”伍某供述。

就这样,伍某迅速将方某、丁某、季某、董某4名好友纳入自己“麾下”,并明确了各自的分工,诈骗的钱五五分成。通过“局中局”巧设骗局,11名被害人落入陷阱,被诈骗钱财共计3万余元。

落网的“做局者”

2021年7月,案件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据伍某交代,其搭建微信公众号的目的就是为了骗钱,并没有花钱引流、推广,除入驻的被害人外没有其他人入驻平台,因此该平台并没有流量。而诈骗得手后,若对方催促得急或发现事情败露伍某等人会立即将被害人拉黑。

结合伍某等人的供述、被害人陈述及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以及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该院认为,伍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多次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数额较大,遂以诈骗罪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2年6月18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兵分四路行程数千公里,远赴吉林、河南、河北、上海等地成功抓捕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垒、国某东、李某,一举破获 “委托拍卖古董”诈骗案,涉案金额上百万元。2018年12月底,4人注册登记内蒙古鼎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业务员一方面向老年人吹虚推销邮票、纪念币、纪念钞等“保值增值收藏品”,并承诺公司高价“增值回购”,实则是低进高卖,以高于“收藏品”进价1~3倍的价格卖给老年人,为打消老年人顾虑,公司选择性地回购一些“收藏品”,让尝到甜头的老年人继续增加投资;另一方面虚构与拍卖公司合作信息,通过所谓“无实物交割”鉴定价值(即不见实物,通过照片业务员自鉴定为“古董”高估物品价值),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公司按物品价值从中收取10%的委托费用。公司自编自导的几场“古董拍卖会”均以流拍形式结束,而交纳的“委托费”则是一分不少进入嫌疑人的口袋中。2019年3月至11月仅仅半年多的时间,涉案公司进账上百万元,购买藏品、拍卖“古董”的十几位老年人明白上当受骗时,骗子早已人去楼空。

2022年6月21日晚,一名群众到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鹦鹉街派出所报警,称家中老人的银行卡莫名其妙地被盗刷了,这张卡只在一家艺术馆用过,但这是个“正规”门店。民警发现,老人的银行卡每天都有多笔小额资金被转出,采用的是免密支付方式。有几笔钱转到该艺术馆销售经理邓某的账户上。面对民警的提问,邓某百般狡辩,称老人在店里消费,应付款30多万元,他为老人办理了分期刷卡支付。

陈列柜中的“高端收藏品”。

随着民警调查的深入,经营这家艺术馆的公司暴露出诸多疑点:经营的字画、玉器等所谓高端收藏品没有鉴定证书;员工不懂专业知识、未接受过相关培训;公司主要客户是老年人,员工推销时宣称货品有很大升值空间,但事实并非如此。办案民警通过细致的调查,查清该艺术馆表面看是一些青年人创业经营的公司。而事实上,他们通过电话邀约、发放传单、赠送礼品等方式引诱老年人进店高价购买保健品、工艺品、字画等,从而实施诈骗活动。为提升档次、蒙蔽受骗者,该团伙把门店装修得富丽堂皇。他们对接待顾客的流程规定得很详细,第一次接待过程中,要了解顾客的个人信息,无论成交与否,都要向顾客送上一份礼品,并介绍公司的规则。第二次接待时则要了解顾客的大致收入情况,以便推销“收藏品”。经查,该诈骗团伙共骗得780余万元。目前,汉阳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将孔某、秦某、徐某、刘某等19名涉案嫌疑人刑事拘留,冻结涉案资金200余万元。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相对闭塞的特点,炒作概念,虚假宣传,设置陷阱,骗取老年人钱财。那么关于艺术品收藏的诈骗犯罪有哪些套路呢?来看警方的提示。

2022年7月14日“叔,您手气太好啦!一下就中了一等奖……”

“叔,这个藏品太罕见了,价值连城……”

“叔,最近有场拍卖会……”

诱人吗

心动吗

想不想拿退休金“试试水”?

且慢!

官方回应信阳发现古钱币:非文物(出土古钱币交易违法吗?)

这些可都是诈骗团伙的惯用话术

你以为是“进军古董圈”

其实是“骗你没商量”

让我们擦亮眼睛

一起看看诈骗团伙的套路吧

近日,重庆市石柱县悦崃镇居民田某某购买了一盒保健品,发现里面附有一张抽奖卡片,好奇的田某刮开涂层,标注的奖品竟是一枚“玉玺”。看到天上掉“馅饼”,田某某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随即拨通兑奖电话。

客服人员对田某某的中奖表示“祝贺”,并谎称“玉玺”价值10万元,十分珍贵稀有,但领取该“玉玺”需先缴纳1000元手续费,田某某信以为真并按此照做。

不久后,客服人员再次联系田某某称如果参加拍卖会将获得更丰厚的回报,但参加拍卖会需再购买一枚价格为4800元的“玉玺”,此时的田某某已被巨大的利益诱惑冲昏头脑,很快再次转账购买,但当他次日联系客服时,对方电话已不在服务区,田某某这才幡然醒悟,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经警方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的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全国各地1万余名老年人被骗。警方对三个诈骗窝点实施收网行动,成功抓获包括张某强在内的犯罪嫌疑人24人,查扣资金165万余元。

2022年7月18日,以拍卖“祖传古董”之名诈骗老人113万余元。年近七十的刘伯有两枚祖传的印章,一枚是“光绪帅印”,一枚是“田黄印章”,刘伯想把两枚印章变现,把钱留给子女。2019年下半年,刘伯找到广州某拍卖公司,并向该公司员工许某支付了一系列费用。其后,该公司经理任某告知刘伯被许某诈骗,帮刘伯追回7万元,并陪同刘伯前往派出所报警,任某因此取得了刘伯的信任。

二人结识后,任某声称其有更好的渠道可以帮助刘伯拍卖“祖传古董”,欺骗刘伯将两枚印章邮寄给自己。任某在明知上述两枚印章并非文物、价值不高的情况下,巧列名目骗取刘伯款项。2020年2月起,任某虚构拍卖“光绪帅印”“田黄印章”需要支付拍卖手续费、拍卖佣金、中科院鉴定证书制作费、交易许可证申报费用、交易税点、更名费等,要求刘伯向其转账共计1105550元。期间,任某还虚构需要飞往上海见买家及办理文物拍卖事宜,向刘伯报销飞机票、住宿费等差旅费共计29500元。

2021年9月13日,公安机关在佛山市禅城区将任某抓获,并起获“光绪帅印”“田黄印章”。上述两枚印章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认定,均为现代仿古工艺品,不属于文物范畴。2022年1月18日,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金玮菁)自称“某民藏研究院”,虚高藏品价值,谎称参与拍卖,伪造备案证书,以此骗取老年人钱款。日前,经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撤销前罪缓刑三年的执行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73岁的马老伯爱好收藏。2021年4月初的一天,他接到小杨电话询问是否有瓷器需要出售,加了微信之后,马老伯将自己的藏品一组成套的瓷器以及三件单独的青花瓷器照片发给对方。小杨告诉马老伯,这些藏品的价值非常高,青花瓷器是200万一件,成套的瓷器价值3000万。

于是,马老伯带着所有的藏品到小杨所在公司“某民藏研究院”,李老板自称是考古学毕业的专家,看了实物后当场做鉴定,出具了一个备案证书。

但是这个备案证书需要交办证费,马老伯的藏品价值高、数量也多,需要支付上万元。马老伯心想,相比较3千万元,几万元是小钱就同意了。随后,马老伯通过小杨给的二维码及现金共支付了1.16万元。

这些藏品如何售卖?有两种方式,成套的瓷器是送到北京保利公司参加5月的拍卖。三个青花瓷器以私下交易的形式,对方承诺公司有几十万个会员买家还有官网能够进行宣传,如果通过网上售卖不成功,也可以通过拍卖方式出售。

但是李老板迟迟不给马老伯发放备案证书,发的许多视频,马老伯看出其中作假痕迹明显,觉得有点不对劲。后来,到了约定拍卖时间,马老伯也没有收到参加拍卖会的通知,才发现自己真的被骗。

民警抓获老板李某后交代,2020年12月,他租赁了办公场所,虚构公司名称为“某民藏研究院”“文物局备案中心”。由公司员工拨打客户电话询问是否有藏品出售,将客户吸引到公司。随后告诉客户,经过鉴定藏品具有很高的价值,可以帮助客户代理备案、送去拍卖,取得信任后,李某就以自己伪造的备案证书,骗取备案费用。

李某用这种方式骗取4名被害人共计12.3万余元。这些被害人中大多都是老年人。经查,李某于2020年7月30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目前正在缓刑考验期。他伙同自己父亲谎称是“某国际拍卖公司”等各类拍卖公司,诱骗他人将古玩照片上传网站进行售前展示,收取上架费用,由业务员向被害人谎称有买家高价收购,并以需要收取代办“文物备案证书费”或“买家上门交易路费”为由,骗取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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