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观察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11月14日刊发文章《查找涉粮腐败深层原因 推动形成治理长效 深化专项整治 守护大国粮仓》文中提到,一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正系统清除“硕鼠”“蛀虫”,守护着大国粮仓。
山东省鱼台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清河镇粮库实地开展监督检查。刘鹏 摄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日前在山东省纪委监委及济宁、临沂、德州等地纪检监察机关、涉粮职能部门和企业采访时,受访干部群众普遍认为,发生涉粮腐败问题有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漠、私心贪欲作祟等个人因素, 但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管责任缺失、涉粮企业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基层粮库管理宽松软等深层原因尤其需要引起重视。
“我们在专项整治中发现,主管监管部门落实责任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存在漏洞,是产生涉粮腐败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甚至还会产生监管部门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宋军说。
德州市德城区纪委监委查办的德州市粮食局德城分局原局长姚兰、德城粮食收储中心原主任孟濂案,就属于政企双“一把手”相互勾结谋利的典型。分局机关和收储中心政企不分家、职能定位不清的体制弊端,为二人靠粮吃粮、以权谋私提供了土壤。
另有一些粮食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在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有较大的人为操作空间,涉粮腐败问题也往往会比较突出。
济宁市泗水县原地方粮食储备库主任王衍民担任“一把手”十年间,县粮食储备库“三重一大”事项除向县粮食局原局长汇报外,无一进行集体研究,形成“签字一支笔、说话一言堂”现象。 监督制约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把手”缺乏监管、任性用权,造成基层粮库腐败问题易发多发。
同时,从涉粮案件作案特点看,涉案人员涉及粮食企业内部各环节,往往出现团伙作案。专项整治以来, 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重大涉粮腐败案件中,不乏窝案、串案,呈现上下串通、内外勾结等特点。
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相关线索1431件,已立案839件899人。专项整治对粮食企业完善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提供有效助力。
针对王衍民案暴露出的基层粮库“一把手”缺乏监管、任性用权问题,济宁市纪委监委以案为鉴,要求辖区各级粮食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
借助专项整治契机,推动深化改革、解决遗留问题,也是解决涉粮腐败问题的重要治本之策。
临沂市兰山区粮食收储公司与区粮储中心管理人员一直混岗使用,公司决策、财务工作均由区粮储中心班子决定,且公司多名职工均未规范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具备粮食检验技术资质的人员。
针对一系列改革不彻底、运转不规范问题,临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粮食收储公司建立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关系,彻底解决政企不分、人员混岗使用等问题。
山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我们将总结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经验,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内容有删减)
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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