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河南鹤壁山城区教育局通报女生遭校园霸凌事件: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霸凌细节触目惊心。据当事人父亲在网上举报,11月10日,河南鹤壁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当事人,一名16岁女生遭到同班3名女生霸凌,被3名女生扒光衣服、强逼跪地、踩踏胸部、筷子捅XX、轮流扇耳光等,施暴者在施暴过程中与他人视频通话进行炫耀式分享,掌掴过程中,要求掌掴声音被对面听到。据被打女生的父亲说,这种事其实不只一次,之前女儿就长期遭受霸凌。女生遭受霸凌后,女生和母亲都出现精神失常,但是三名打人者却仍然在正常上课。
任何人人看了都感觉毛骨悚然,这该是多大仇多大恨才下此狠手?3名施暴女生无法无天,心理阴暗到了极点,霸凌细节令人发指,性质非常恶劣,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以儆效尤。
职高生中考分数较低,职高三年没有升学压力,加上学生精力旺盛,不正确引导,严格管理,很容易出现打架斗殴、校园霸凌事件。像上文中出现的让人触目惊心的霸凌细节,起因竟是为了维护“组织者”大姐大形象。学校不通过学习锻炼,耗尽这些学生的精力,精力充沛的学生就会自己找发泄精力的渠道,做出很多让人匪夷所思的行为出来。
这件事的出现,毫无疑问,学校管理上和班主任工作中出现严重过错。出现多次霸凌事件班主任居然不知情,不采取措施加强教育管理,导致后来霸凌者胆大妄为,出现11月10日情节恶劣的霸凌事件,其责任心和管理能力让人质疑,追责是免不掉的。校园霸凌事件能够在某些学校里反复出现,学校领导难辞其咎,是学校领导对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部署安排不到位,惩治措施不力,学校的管理者一样背负相应的管理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在调查清楚后,会做出相应的处理。
3名霸凌的女生,也要受到相应的惩处。如果符合追究刑责的条件,就应该追究她们的刑事责任。毕竟受害女生已经年满16岁,作为同学的3名施暴者,大概率也已年满16岁,已经达到了可以独立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治安违法责任的年龄了。
如果因为3人未到追究刑责年龄,学校也要给予顶格处罚,高中不是义务教育,开除其学籍那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不开除不足以震慑效尤者,而且这样的学生,留在学校,其令人发指的霸凌行为会成为其炫耀资本,很难教育得过来,会留下更大的隐患,老鼠屎效应那是非常坏的。
就像那位父亲说的,出现这样的3个霸凌者,根源还在其家庭溺爱纵容,追责要追到其监护者身上。建议有关部门,支持受欺凌者家长发起民事追偿,让欺凌者家长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警示不能正确履行教育孩子职责的家长。
教育人结语
河南1女生遭校园霸凌,霸凌细节令人发指,反映出来的是学校管理者和班主任教育管理的责任,反映出来的是家长不能正确履行教育孩子职责的责任,施暴者理应受到严惩,不严惩不足以震慑效尤者,追责要同时追责到学校、班主任和家长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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