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产生消极的想法。天亮时,黄某潜入何家,欲强行与何发生性关系。她以来月经为由说服黄某离开,黄某性侵她后离开。黄某犯了什么罪?
[陈述]
1、现实比试卷更精彩。像这样的事件,足以让考法律的学生头疼不已。黄某犯了什么罪?
黄某是否犯有猥亵罪和亵渎罪?
淫秽和强迫侮辱,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男性或女性)的财产自由,尤其包括自愿选择的性权利承担权、对性、羞耻和正常性感受的否认。
本案中,黄某并未强奸何某,而是性侵了何某某。如果仅从公正的角度来分析,与猥亵罪、强迫侮辱罪极为相似。
但黄某自己承认:因为他没有穿衣服,所以他对强奸有想法,所以黄某的意图是强奸,而不是亵渎或侮辱。
犯罪
2、黄某犯强奸罪。由于黄某监控的目的是强奸何某某,所以他一大早就进入他家与某某某发生性关系。只是因为黄某来月经失败,才犯了强奸罪。
但黄某不是实施强奸罪的犯罪分子,那么这是犯罪故意,还是缓刑呢?
3.Huang不是强奸未遂。
很多人认为黄某是强奸未遂。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但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遂,属于犯罪未遂。比如,警察突然找上门,导致黄某未遂,属于犯罪未遂。
有人说他来得及时,这是不同于一般意志的另一个原因。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因为月经并不能防止罪恶。
4.黄某强奸罪缓期执行。
预防犯罪是指在活动中主动避免犯罪或积极有效地预防犯罪发生的行为。很多人不理解这个想法,认为黄某不是刑事停职。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是不能以常人的心态去揣测犯罪心理。让我们举个例子。老王想强奸一个女人。女人说我是你邻居,老王就作罢了。邻居并不能阻止犯罪,因为大多数强奸发生在熟人之间。这是一种常见的流产。月经也不能阻止犯罪。
本案中,黄某应以强奸罪论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