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女子在武汉市留言板投诉,一位理发师未经她允许就支起4部手机直播剪发过程。理发师还称,又不是明星,普通老百姓没啥可怕的。对此个人有以下观点。
一是直播应该征得出境人的同意后方可开始直播,尤其该目前大部分的直播都是为了引流、卖货等,理发师的直播是赚理发和直播礼物打赏两分钱,把顾客隐私当赚钱工具,恬不知耻,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
二是要直播剪发可以用模具或者找模特,而不是让花钱消费的顾客不舒服的在镜头前当直播工具人。直播有红利,那么顾客被当成直播工具人,直播的收益顾客是不是可以收取。很多人在自己理发的时候经历过被理发师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开直播或者是进行拍照。在学瑜伽或者跳舞、吃饭等地也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三是当今社会,人人手中有一台手机,人人都是自媒体,在很多地方,如高铁站、地铁或者商场等地,甚至是做核酸的时候都有人拿着手机在直播,对于隐私性较强、不喜镜头的人来说感觉是侵犯了隐私。直播引流无可厚非,但是要注意不能不择手段,要尊重他人的意愿和隐私。直播经济比较盛行,很多人都想通过直播网络爆红赚钱,但是对此的相关法规却没有跟上完善,相信相关部门也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直播经济、网络经济更加规范、合理。
(冠山街道办事处 孙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