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雀鳝被部分网店换名“雀鳝鳄”售卖,律师:引进释放丢弃都违法!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来自云南的王先生反映,这几天,他在闲鱼、淘宝等电商平台发现有店家售卖我国禁止放生或遗弃的一种主要外来物种——鳄雀鳝。

王先生说,前几日,他了解到河南汝州抽湖围捕鳄雀鳝的新闻后,在网上了解到鳄雀鳝的危害性,发现在淘宝、闲鱼等平台有店家在售卖鳄雀鳝。

鳄雀鳝被部分网店换名“雀鳝鳄”售卖,律师:引进释放丢弃都违法!

闲鱼平台出售的鳄雀鳝。

8月29日,记者在闲鱼平台上搜索关键词“鳄雀鳝”,页面上方显示“小闲鱼没有找到你想要的宝贝”。将关键词换成“鳄鳝”后,页面上出现了此类生物的售卖信息,产品介绍中基本上明确标明了体长,例如“体长79厘米”,价格大多在50元到300元不等。

页面推荐第一的信息显示,一条30厘米的鳄雀鳝,价格为60元,已经有2200多的浏览量。价格较高的是鳄雀鳝售价为300元,该产品介绍页面写着“出手一条鳄雀鳝,体长70厘米,喜欢的来吧,养够了,非诚勿扰”。

鳄雀鳝被部分网店换名“雀鳝鳄”售卖,律师:引进释放丢弃都违法!

淘宝平台出售的鳄雀鳝。

在淘宝电商平台上,记者以“鳄鳝”等关键词检索发现,多家店铺在售卖鳄雀鳝,价格在15元至上百元不等。有多位网友在店铺留言评论称“卖这个不违法吗”?有网友回复表示,“只要你不放生就不违法”。

在淘宝电商平台上,一家名为“鱼草木然”的店铺正在售卖鳄雀鳝,该店铺展示页的照片显示,“雀鳝鳄、只供家养、禁止放生、大型凶猛鱼种”,商品详情处提及,“下架倒计时,售完即止”。此外,进入这家店铺时,店铺会给消费者发送“购前必看”称:“雀鳝,外来物种,体型庞大属于凶猛鱼类,主要食物小鱼,不能放生,不能食用,只供家养观赏。不养时把此鱼塘埋掉即可,回归尘土。”

记者注意到,电商平台上多家店铺出售鳄雀鳝的使用评价中,多名网友留言称,鳄雀鳝生猛,“一条一天能吃二三十条小泥鳅”。

针对出售鳄雀鳝是否违法等问题,记者联系前述淘宝商家,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复。8月29日下午,淘宝客服回复称:已经接到举报,会核实,如果确实有相关情况,一定会严格处理;目前,需要十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核实处理。

同日,闲鱼客服回复表示,闲鱼平台一直禁止用户发布各类违规商品信息,如果核实到有用户发布违规商品,平台会做相关违规处置。平台一直遵守严格的核实制度,保持严格的处理态度,会第一时间处理违规商品。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告诉记者,电商平台出售鳄雀鳝这类外来入侵物种是违法的。依据《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的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是商家的进货途径是从哪里来的,如果是国外擅自进口,那么就确实属于擅自引进物种了。如果是国内进货,也应该过问上家进货渠道。”刘律师说。

资料显示,鳄雀鳝原产于北美,主要分布在墨西哥到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墨西哥湾沿岸河流和河口水域、密苏里河和俄亥俄河下游,以及尼加拉瓜境内的两个湖泊。作为大型肉食性凶猛鱼类,鳄雀鳝因其鲜有天敌、性情凶猛、无所不吃等特点也被称为“水中杀手”。

2021年,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作出《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对10种主要外来水生生物进行全国性普查,其中就包含鳄雀鳝。

农业农村部2022年4月22日审议通过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指出,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鳄雀鳝为水生外来入侵物种。来源:农村农业部

此前报道,近一个月内,除河南汝州外,北京、湖南、广西、山东多地先后报告发现鳄雀鳝。其中,湖南长沙近日发现的鳄雀鳝系该省首次发现。目前,多地农业农村部门已着手开展针对包括鳄雀鳝在内的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

转自 | 澎湃新闻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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