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徐媛
近日,邯郸一起拖欠教师工资的事件引发关注。
此前,河北邯郸的张女士,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她是峰峰矿区新入职教师,2022年1月入职以来8个月未发工资,影响正常生活。近日,官方发布通告,经核查,张女士反映问题属实。经督促,所有招聘教师8月份工资及补发的1—7月份工资共649.54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峰峰矿区区委、区政府对区教育体育局予以通报批评。
虽然被拖欠的教师工资已经发放到位,但整件事依然让人意难平。据官方披露,2021年下半年,张女士所在的峰峰矿区,为16所公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录了173名教师,新教师聘期自2022年1月算起。自打入职起,这173名教师就没有领过工资。教师也是普通人,也要靠工资谋生,很难想象,8个月没有工资的他们,要怎样生活?这一荒诞的局面,到底是怎么出现的?
对此,当地的回应是,教体局和相关单位,在申报办理新入职教师入编定岗工作中,由于沟通衔接不畅、审批效率不高、工作作风拖沓,导致新入职教师上岗后8个月工资未及时发放。在公告中,当地表示,在补发工资之余,还进一步优化规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审批流程。
这就让人奇怪,公办教师招聘,地方每年都在进行,相关入职审批流程,按理来说各个部门再熟悉不过,怎么就今年出现如此严重的纰漏?一般而言,新招聘教师从报到上岗到领取工资,需教育、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逐级审核把关,如果迟发工资是因为部门间沟通衔接不畅,审批效率不高,那到底是卡在哪个环节,具体是哪些部门从中作梗,哪些人办事拖沓,这么不把老师们的利益当回事,导致工资一拖就是8个月之久,要国务院介入才仓促补发?
活没少干,钱却一分没有,摊上这种糟心事,谁也不会气定神闲地在家里空等。在国务院介入之前,老师们可能已经向地方咨询、求助甚至申诉过多次,要说地方政府对此毫不知情,恐怕没几个人相信。国务院一介入,工资立马就发下来了,说明当地所称的程序和沟通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困难。但恰恰是这些小问题,让一大批老师长时间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这足以说明,拖欠工资,本质上是一种懒政,一种行政不作为。相比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对教师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对教师权益的怠慢和侵犯,当地只对教体部门通报批评了事,没有具体的个人为此负责,这一处罚是不是有点太轻描淡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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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拖欠教师工资,不仅是一种行政不当,更是违法行为。《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且“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现实中,很少有地方官员因拖欠教师工资而受处分。拖欠教师工资,便成了一个时不时出现的痼疾。2016年,陕西周至县,同样有173名通过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走上教学岗位的教师,上班7个多月没领到工资。当地给出的理由,同样是程序繁琐、审批复杂。或许涉及到财政支出,地方想着越严谨越好,但对比教师们翘首期盼的心情,生计没有着落的焦虑,以及权利尊严被侵犯的痛苦,所谓的严谨,更像是一种不作为或故意拖欠工资的借口。
过去不是没有过先例,有的地方为了政绩考虑,把本该用于教育上的财政资金,用于发展经济。作为事业单位,教育行业并不制造经济上的“产出”,在体制内部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加上教师碍于编制身份,通常不会大闹维权,所以地方财政紧张时,常把这一群体当软柿子捏,将其工资挪作他用,等待财政压力小的时候再补发。
这一次邯郸拖欠工资是沟通不畅,还是另有原因,外人难以辨别,但一样能给我们敲响警钟。那就是,在地方财政普遍吃紧的当下,要防止无故拖欠教师工资现象的重演。对此,除了更高权力部门的监督和介入外,更要明确拖欠一方的行政和法律责任,而不是一句批评整改就完事了。
法律明文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中央强调要让教师“受尊重、有回报、得发展”,如果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随随便便就能拖上大半年,哪来对教师的尊重可言?又怎么能让教师在岗位上安心教学?再穷都不能穷教育,如果因为简单的沟通问题,那就更难让人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