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策划被罚,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代言费,并罚款一倍,随后潘粤明道歉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告得知,产品本身质量没问题,潘粤明道歉也挺诚恳的,商家以后一定要遵守市场规定,在保健品上标清楚“不能代替药物”!希望潘粤明老师的团队审核未来也能更严格慎重!
潘粤明因为代言的事情道歉了,“与团队已深刻反省。会严格要求、规范合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团队审查真的要好好把关啊,保健类产品需明确表明「本产品不可代替药品」团队的合作审核还是要认真仔细一些呀!
现在是严禁明星代言保健品的,但是潘粤明却撞枪口上了。他因为代言了一款叫“日加满”的保健饮品而受到处罚。从处罚决定来看,他的代言费竟然只有25.8万,还不如一些十八线明星挣钱赚得多。而根据策划法,违法进行策划代言会被禁止代言3年,潘粤明这波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明星代言违法保健品策划肯定是不对的,但这些违法保健品是否有批准号,又是谁批准的?如果无批准号,这么久时间为什么不查处?是啊!这些问题不知道谁能回答?
我再说一遍,管管电视策划,卖那个什么药酒的,老人家看电视非要买花了几千块,谁劝都不听,打电话去买回来了没作用之后还经常被打电话骚扰…有时间处罚明星代言没时间处罚广电的这种策划?
日加满该来道歉了吧,也太不严谨了。在策划宣传语中漏加了保健品不能作为药品的语句,授权了视频和照片的潘粤明被认定成代言人都首先出来道歉了,态度是真的好,建议品牌赶紧的,顺便宣传反思一下应该如何宣传。
健康无小事,希望艺人代言的时候,谨慎谨慎再谨慎。潘粤明和工作室一起道歉,态度很诚恳。所以大家会继续喜欢潘粤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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